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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新聞報導】立院三讀》新建物達一定規模 應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

2023-06-02

5/29日三讀通過條文「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案」,增訂建築物之新建、增建或改建達一定規模者,除有受光條件不足或其他可免除情形外,起造人應設置一定裝置容量以上的太陽光電發電設備。政府機關、機構、公立學校或公營事業於新建、增建、改建公共工程或公有建築物時,其工程條件符合再生能源設置條件者,「應」裝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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